2021年10月10日的《人民法院报》公告还历历在目,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影响尚未消除,时隔半年不到,令人惊怒的是“德丰杰龙脉”发现曲敬东及其控制的系列关联主体公然挑衅法院判决效力,再次侵犯“德丰杰龙脉”商标专用权、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面对再次侵权,“德丰杰龙脉”再次拿起法律武器坚定维权,尽管过程漫长且费用高昂,自2022年起诉并经历一审、二审和强制执行,直至2024年底历时三年终获全面胜诉,明确曲敬东等十一名被告使用“德丰杰”、“德丰杰龙升”、“新龙脉”构成商标侵权,判令曲敬东等十一名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侵害商标权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立即停止使用含前述字样的企业名称、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合理支出。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曲敬东等十一名被告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于2024年12月20日予以登报公告,要求众被告公开为“德丰杰龙脉”消除影响。
通过再次维权,“德丰杰龙脉”愈发坚定了打击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信心,对任何侵犯“德丰杰龙脉”的行为说不!为净化投资环境、保护投资人及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附:2024年12月20日人民法院公告及相关链接
德丰杰龙脉(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